蚌埠市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至24433元

全网热点作者:2026-08-21

蚌埠新闻网消息  6月30日,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《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的通知》,全市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433元。

按住建部有关规定,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实行限额管理,上限不高于本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3倍,下限按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。具体限额每年定期向社会公布。

省统计局近期发布,蚌埠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2025年度平均工资为97733元(月均8144.42元),按其3倍计算确定,2026年度蚌埠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24433元。调整后,月缴存额上限为单位、个人各2932元,各比上年增加60元。缴存基数下限保持不变,仍按蚌埠市区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2170元执行,月缴存额下限仍为单位、个人各109元。

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每年核定一次,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,不再重新核定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,各缴存单位可在5%—12%区间内自主选择确定。

(通讯员 薛松)